咨詢問題: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有哪些稅收優惠?
回復意見: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4號)第一條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第二條規定: “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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