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庫[2009]94號
北京、山西、內蒙古、黑龍江、上海、江蘇、江西、山東、廣東、貴州、云南、青海省(區、市)財政廳(局),北京、內蒙古、黑龍江、上海、江蘇、江西、貴州、云南、青海省(區、市)國家稅務局,山西、內蒙古、上海、山東、廣東、云南省(區、市)地方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營業管理部,南京、濟南、廣州分行,太原、呼和浩特、哈爾濱、南昌、貴陽、昆明、西寧支行:
為推進全國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工作,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實施方案>的通知》(財庫[2007]49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07]50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07]92號)有關規定,現將2009年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推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橫向聯網新系統測試范圍及時間安排
為了解決橫向聯網系統存在的問題,2009年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對橫向聯網系統進行了升級改造,目前系統升級改造工作已經完成。為保證新系統正式上線后運行順利,確定北京市及貴州省的國稅系統對新系統進行測試。
北京市、貴州省國稅系統要按照《2009年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新系統測試時間安排表》(見附件1)要求,做好系統測試前的各項準備,按時完成聯調測試、軟件定版等工作,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2009年7月中下旬至7月27日,測試地區國稅、人行國庫、商業銀行各單位完成實施方案和計劃上報、軟件開發及測試優化等工作。
(二)2009年7月27日至8月14日,測試地區國稅、人行國庫、商業銀行各單位完成聯調測試工作。
(三)2009年8月21日前,測試地區國稅、人行國庫、商業銀行各單位完成接口軟件定版工作。
二、關于2009年新增試點范圍及時間安排
內蒙古、黑龍江、青海等3個省份國稅系統,內蒙古、山東等2個省份地稅系統作為2009年第一批新增試點單位;上海、江蘇、江西、云南等4個省份國稅系統,山西、上海、廣東、云南等4個省份地稅系統作為2009年第二批新增試點單位。上述省份應按照積極穩妥、分步推進的原則,先選擇部分地(市)試點,再逐步擴大試點范圍。
新增試點地區要按照《2009年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分批試點時間安排表》(見附件2)要求,做好系統上線前的各項準備,按時完成聯調測試、業務測試、系統切換等工作,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第一批試點上線時間安排。
1.2009年8月中旬至9月18日,試點地區稅務、人行國庫、商業銀行各單位完成實施方案和計劃上報、軟件開發及測試優化、聯調測試、軟件定版等工作。
2.2009年10月19日至23日,試點地區稅務、人行國庫、商業銀行各單位完成生產環境集成。
3.2009年10月26日,試點地區橫向聯網電子繳稅系統上線運行。
(二)第二批試點上線時間安排。
1.2009年10月中旬至11月13日,試點地區稅務、人行國庫、商業銀行各單位完成實施方案和計劃上報、軟件開發及測試優化、聯調測試、軟件定版等工作。
2.2009年11月16日至20日,試點地區稅務、人行國庫、商業銀行各單位完成生產環境集成。
3.2009年11月23日,試點地區橫向聯網電子繳稅系統上線運行。
三、關于財政部門與人行國庫接口問題
試點地區財政部門與人行國庫橫向聯網工作,按照《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財政部門與人民銀行聯網財政收入接口參考規范>的通知》(財庫[2008]99號)、《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財政部門與人民銀行國庫橫向聯網接口軟件上線工作流程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08]100號)及《關于2009年財政部門與人民銀行國庫橫向聯網接口軟件上線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庫[2009]50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財政部門、稅務機關、人行國庫、商業銀行要成立跨部門的橫向聯網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各層級、點對點的聯系機制,明確部門職責,落實負責人員,加強溝通,注意協調,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
(二)強化基礎工作。新系統測試地區、新增試點地區要做好設備配置、網絡聯接、數據整理等準備工作,制定詳細的應急處理預案。要根據實際業務需要,按照橫向聯網電子繳稅系統業務需求書和技術方案要求,編寫聯調測試業務案例,及時排除測試中發現的問題。通過測試后,方可組織系統正式上線運行。
(三)注意跟蹤反饋。新系統測試地區、新增試點地區要做好運行情況的跟蹤記錄,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要不斷總結經驗,完善制度,細化操作規程,遇有重大情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四)加強宣傳培訓。新增試點地區要采取多種形式對納稅人進行廣泛宣傳,開展好納稅人委托商業銀行劃繳稅款的簽約工作。加強財政部門、稅務機關、人行國庫、商業銀行業務和技術人員的培訓,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請新系統測試地區、新增試點地區的相關部門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緊做好橫向聯網工作。
附件:1.2009年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新系統測試時間安排表
2.2009年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分批試點時間安排表
附件下載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人民銀行
二OO九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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