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高溫費發放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予稅前扣除
——更新時間:2010-07-15 04:17:38 點擊率: 3973
今年用人單位仍舊不發高溫費該怎么辦?記者昨日從南京市勞動部門獲悉,雖然高溫費的發放還不具有強制性,但是勞動者現在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訴要求單位支付。
據介紹,目前南京市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四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并準予稅前扣除。高溫費是所有員工都可以享受的福利待遇。如果單位不按規定支付高溫費,那么職工可以向單位所在區的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這些費用,而勞動仲裁部門也會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