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廣東要從11月1日開始試行營改增方案,主要有哪些方面內容?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的通知》(財稅〔2011〕110號)規定:改革試點的主要稅制安排有:
1.稅率。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租賃有形動產等適用17%稅率,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適用11%稅率,其他部分現代服務業適用6%稅率。
2.計稅方式。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郵電通信業、現代服務業、文化體育業、銷售不動產和轉讓無形資產,原則上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性服務業,原則上適用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
3.計稅依據。納稅人計稅依據原則上為發生應稅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對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轉付或代墊資金的行業,其代收代墊金額可予以合理扣除。
4.服務貿易進出口。服務貿易進口在國內環節征收增值稅,出口實行零稅率或免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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