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方便納稅人自主選擇辦稅場所,持續降低納稅人辦稅成本,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以下簡稱廣州市稅務局)在全市范圍內實施辦稅事項同城通辦,并整合編制了《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同城通辦業務清單》(以下簡稱《同城通辦清單》,詳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稅事項同城通辦,是指在不改變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稅收預算級次和收入歸屬地的前提下,廣州市轄區域內的稅務機關通過綜合性辦稅服務廳為納稅人提供不受區域限制的辦稅服務。
二、《同城通辦清單》包括信息報告、發票辦理、申報納稅、優惠辦理、證明辦理等辦稅事項。廣州市稅務局將根據政策變化,動態調整《同城通辦清單》并在官方網站公布。
三、受理同城通辦業務中需要使用稅務機關印章的,加蓋受理稅務機關的印章。
四、納稅人在辦理同城通辦事項過程中,應當依法履行相應的稅收義務,受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納稅人的相關涉稅違法行為,由主管稅務機關依法處理。
五、納稅人可通過廣州市稅務局網站(http://gd-n-tax.gov.cn/gdsw/gzsw/gzsw_index.shtml)查閱《同城通辦清單》和辦稅指南相關內容,也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到辦稅服務廳現場咨詢。
六、本通知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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