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15年第3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和《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辦法》,現決定將大麥、高粱、木薯和玉米酒糟納入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詳見附件),自2015年9月1日起執行。
附件
納入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貨物目錄
商品名稱 | 海關商品編號 | 備注 | 計量單位 |
大麥 | 10031000 | 種用 | 千克 |
10039000 | 其他 | 千克 | |
高粱 | 10071000 | 種用 | 千克 |
10079000 | 其他 | 千克 | |
木薯 | 07141010 | 鮮的 | 千克 |
07141020 | 干的 | 千克 | |
07141030 | 冷或凍的 | 千克 | |
玉米酒糟 | 2303300010 | 千克 |
商 務 部
海關總署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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