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地稅發〔2018〕9號
各市地方稅務局、橫琴新區地方稅務局,南沙開發區地方稅務局:
為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決策部署,現就大力支持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廣東自貿區)高標準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提出的“三個定位、兩個率先”和“四個堅持、三個支撐、兩個走在前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和省委十二屆二次、三次全會精神,堅持把稅收工作放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去謀劃和推進,提升做好廣東自貿區稅收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支持自貿區地稅部門大膽試、大膽闖、自主改,對標國際高標準規則體系,更加注重質量標準,以制度創新為核心,更加注重系統集成,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打造與國際接軌的現代化稅收治理體系,營造寬進嚴管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廣東自貿區高標準建設和改革開放大局。
(二)基本原則
目標導向。按照“三個定位、一個走在前列”的全省地稅工作總體目標要求,進一步找準目標定位,聚焦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和提升稅收現代化治理水平,注重管理服務制度機制創新,努力推動廣東自貿區高標準建設取得扎實成效。
問題導向。全面評估創新服務自貿區工作情況,對標國際高標準規則體系和自貿區發展戰略要求,深入查找稅收服務廣東自貿區建設中的不平衡不充分發展問題,著力研究解決現行政策管理、納稅服務、稅收監管中存在的短板弱項。
實效導向。注重改革創新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貫徹“三個區分開來”原則,在稅收征管、納稅服務、行政運轉等方面為制度創新“松綁”,爭創納稅遵從最大化、稅收干預最小化、納稅服務最優化,不斷增強行政管理相對人的獲得感,持續提升滿意度。
二、任務措施
鼓勵、支持自貿區地稅部門充分發揮“試驗田”作用,積極探索現代化稅收治理體系,著力健全政策管理機制服務自貿區發展大局,優化納稅服務提升納稅便利度,轉變管理方式提高現代化監管效能。
(一)著力健全政策管理機制服務自貿區發展大局
1.強化稅收政策落實響應機制。建立稅收政策全鏈條管理機制,加強稅收政策梳理、貫徹落實和跟蹤問效。突出探索實施“分級分類政策清單+辦理指引”輔導納稅人精準定位政策享受實施路徑、運用大數據分析抽取符合享受優惠條件的潛在納稅人并主動推送優惠政策、依托征管系統共享信息綜合判斷主動減免稅費等有效方式,用足用好稅收政策工具,最大限度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和重點項目發展,積極有效服務自貿區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樞紐、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先行區、自由貿易港和粵港澳大灣區核心功能區。
2.探索政策確定性和可預期性機制。探索建立健全復雜事項事先裁定、不確定事項報告等制度機制,推動稅收政策管理服務前移,增強稅收政策確定性和可預期性;對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積極探索包容審慎監管機制,為自貿區新興生產力成長打開更大空間,服務自貿區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形成經濟轉型發展新動能和國際競爭新優勢。
3.積極推動稅收政策創新。加強稅收政策效應分析,探索開展離岸金融業務、境外(港澳)高端人才引進等契合自貿區、自由貿易港功能定位和產業布局需要的重點稅收政策研究,提供決策參考,爭取在廣東自貿區先行先試。加強省內不同片區與國內自貿區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對比分析,研究推動優化稅收政策,促進省內各片區協調發展。
(二)著力優化納稅服務提升納稅便利度
4.打造智慧辦稅服務格局。深入建設“以電子辦稅為主、自助辦稅為輔、實體辦稅為補”的辦稅服務新格局,打造智能化工作平臺,方便納稅人自主選擇便利方式辦理涉稅業務。以最大限度方便納稅人辦稅為導向,在稅務總局、省局信息化總體框架內探索建設創新性、補充性辦稅服務應用。
5.優化稅收營商環境。以減少納稅人申報納稅時間、降低納稅成本為重點,繼續探索有效簡并辦稅事項、優化辦稅流程,減少報送資料;探索試行“標準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告知承諾+事中事后監管”等優化涉稅事項管理新機制,營造綜合成本最低、征納關系最和諧的稅收營商環境。
6.持續深化納稅便利度評價。持續改進納稅便利度綜合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編制發布自貿區納稅便利度指數。運用大數據思維和技術加強指數分析,精準定位納稅人服務需求,確定改進方向,優化服務措施,提升納稅人獲得感和滿意度。
(三)著力轉變管理方式提高現代化監管效能
7.積極建設基于互聯網生態的新型征管模式。依托現代信息技術,以“互聯網+稅務”為主線,加快構建“電子化辦稅、大數據管控、全過程服務、智能化提升”的基于互聯網生態的新型征管模式。以數據資源庫為基礎,大力推進數據管理工作,健全大數據管稅新機制。探索大數據支持下自然人稅費征管機制,破解自然人稅源監測難、管控力度弱、互動渠道不暢等問題。
8.健全基于風險管理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主動融入自貿區監管體系建設工作,積極健全納稅遵從指標模型、信用分類管理和風險預警處置,創新監管體制機制,推進智能化分類監管,形成無風險不打擾、低風險提示提醒、中高風險及時評估稽查的管理閉環。完善對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試行稅費事項容缺受理服務機制,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探索稅種管理創新,完善自主有稅申報制度,進一步明晰征納雙方權責關系。
9.構建稅收共治格局推進稅收法治建設。著力健全黨政領導、稅務主責、部門合作、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稅收共治格局,推動自貿區完善涉稅數據采集共享和運用管理,探索完善稅收執法司法保障、納稅人法律救濟、涉稅中介法律責任、政府部門合作等事項。全面實施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完善執法程序創新執法方式,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持續提升稅收法治水平。
三、組織保障
省局局內各單位,廣州、深圳等有關市局應解放思想、統一認識,積極為南沙、前海、橫琴自貿區地稅部門大膽試、大膽闖、自主改提供強有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10.健全領導統籌機制。健全省局支持廣東自貿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機制,及時研究解決自貿區建設中的重大事項。進一步明確全省地稅相關方面的職責,統一思想認識,匯聚各方力量和智慧助推自貿區創新發展。強化自貿區地稅部門統籌推進改革創新,更加注重系統集成,加大壓力測試。支持自貿區地稅部門加強協作,推進國稅、地稅合作,加強粵港澳稅務合作。
11.建立自貿區改革試點機制。最大限度賦予自貿區地稅部門改革創新自主權,突出自貿區先行先試,建立改革創新項目管理機制。落實省局關于貫徹“三個區分開來”治理為官不為的實施意見,樹立鼓勵擔當作為的鮮明導向。積極響應自貿區地稅部門改革創新需求,在涉及信息系統、業務管理等方面,給予更多的技術、權限等支持,為創新者鼓勁撐腰。建立改革創新項目評估機制,及時評估總結自貿區地稅部門經驗做法,適時復制推廣。
(二)優化檢查考評
12.優化績效考評。省局有關部門、有關市局應充分發揮績效管理導向作用,根據自貿區工作定位和任務要求,相應調整對自貿區地稅部門的績效考評內容,聚焦主業,重點考核改革創新事項,減少日常考評事項,同時在改革創新項目推行初期不作硬性考核要求。
13.優化檢查督辦事項。省局有關部門、有關市局應探索改進對自貿區地稅部門開展適應自貿區改革要求的專項檢查、執法督察、督查督辦等內容和方式,有針對性為自貿區地稅部門改革創新“松綁”。
(三)強化資源保障
14.強化人才培養支持保障。為自貿區地稅部門培養高層次人才創造有利條件,在增加人才總量、提升人才素質、增加赴港澳培訓交流上給予政策傾斜。加強對自貿區地稅部門工作量和編制數的調研,適當調增人員編制,支持自貿區地稅部門在編制內每年從全省適當選調業務骨干充實改革創新工作力量。支持自貿區地稅部門研究建立政務服務人員(編外合同工或協稅員)職業化管理體系,制定完善政務服務人員薪酬及晉升管理辦法。
15.鼓勵探索優化組織體系。堅持以業務創新帶動組織優化,適應深化稅收征管體制改革要求,按照基于互聯網生態的新型征管模式,探索優化自貿區地稅部門組織體系和崗責體系,逐步建立相適應的現代化組織架構和征管機制。按照“權責匹配”原則,探索推動自貿區地稅工作體制機制改革創新。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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