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業登記辦理流程
——更新時間:2014-09-11 10:53:14 點擊率: 3687
一、標題: 停業登記辦理流程 二、業務概述: ywgs 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需要停業的,應當在停業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停業登記。納稅人的停業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三、政策依據: zcyj《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62號)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 《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稅務登記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3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清理簡并納稅人報送涉稅資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7〕1077號) 四、辦理部門: blbm主管稅務機關 五、納稅人辦理時限: blsx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需要停業的,應當在發生停業的上月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停業登記;已辦理停業登記的納稅人停業期滿不能及時恢復生產經營的,應當在停業期滿前向稅務機關提出延長停業登記申請。 六、稅務機關辦結時限: bjsx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 七、辦理地點: bldd暫時沒有內容! 八、應提供資料: tgzl《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發票領購簿》及未使用的發票 《停業復業(提前復業)報告書》 九、辦事程序: bscx納稅人攜帶相關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在申報辦理停業登記時,應如實填寫停業申請登記表,說明停業理由、停業期限、停業前的納稅情況和發票的領、用、存情況,并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如納稅人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符合停業條件的,稅務機關經辦人在其報送的《停業復業(提前復業)報告書》上簽屬意見,收存納稅人有關稅務登記證正、副本、發票領購簿、未使用完的發票等;經系統錄入停業核準信息,制作《稅務事項通知書》交納稅人。 十、告知文書: gzws《稅務事項通知書》 十一、其他說明: 1、通過系統審核納稅人是否為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納稅人,如不為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納稅人,則不予受理納稅人提出的停業申請; 2、通過系統審核納稅人是否有未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是否有未結案件,如存在以上情形,告知納稅人結清稅款、滯納金、罰款,未結案件結案,方可受理停業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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