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偽稅控系統升級專用設備費用全額抵減是否需要報備?
——更新時間:2015-06-23 10:37:17 點擊率: 2775
咨詢問題:
我們公司是新購置升級版專用設備的納稅人,按規定這些費用可以在增值稅應納稅額全額抵減,直接在申報時抵減嗎?還是需要事先到國稅備案方可抵減?如何申報?
回復意見:
1、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號)規定抵減應納稅額的,不需辦理備案手續。
2、您可按以下規定申報抵減事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號)第五條規定:“納稅人在填寫納稅申報表時,對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費用以及技術維護費,應按以下要求填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第23欄”應納稅額減征額“。當本期減征額小于或等于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減征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征額大于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第19欄與第21欄之和填寫,本期減征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2號)規定,對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費用以及技術維護費,應填報《增值稅納稅人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