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問題:當企業持有的資產增值或減值時,其資產的計稅基礎可以調整嗎?
回復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五十六條第三款規定:“企業持有各項資產期間資產增值或者減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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