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原木的增值稅稅率
——更新時間:2009-02-24 03:40:43 點擊率: 4628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和若干項目征免增值稅的通知》第一條規定:農業產品的增值稅稅率由17%調整為13%。
同時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052號)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中規定:林業產品是指喬木、灌木和竹類植物,以及天然樹脂、天然橡膠、林業產品的征稅范圍包括:1、原木。是指將砍伐倒的喬木去其枝芽,梢頭或者皮的喬木、灌木,以及鋸成一定長度的木段。鋸材不屬于本貨物的征稅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