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期一般納稅人領購專用發票管理
——更新時間:2009-02-24 04:05:32 點擊率: 3472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新辦商貿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國稅發明電[2004]37號)中關于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的規定:企業按次領購數量不能滿足當月經營需要的,可以再次領購,但每次增購前必須依據上一次已領購并開具的專用發票銷售額的4%向主管稅務機關預繳增值稅,未預繳增值稅稅款的企業,主管稅務機關不得向其增售專用發票。
因此,依據上述規定,公司若當月領購的發票不夠使用,可依據上一次巳領購并開具的專用發票銷售額的4%向主管稅務機關預繳增值稅后申請增購專用發票。另外,相關政策目前并沒有規定輔導期一般納稅人本月必須開具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