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交納稅款及開增埴稅發票問題
——更新時間:2010-03-09 08:58:07 點擊率: 5633
內容:我想請教兩個問題 第一個我有個客戶是小模規人納稅人,但他的客戶是要他增埴稅17%的發票,我這個客戶只能代開3%的增埴稅發票,請問如何才能更好的解決這個問題,但我這位客戶又沒有必要申請一般納稅人的必要。第二個也是小規模納稅人,但征稅時是按銷售額來確定的,銷售額是成本包括在內的,如果不扣除成本的話交完三個點的稅基本上包本,請問如何才正確計算交納稅款。
答復: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一般納稅人資格與銷售額有關,如果達到工業50萬或商業80萬元,稅務機關是要按照一般納稅人標準進行管理的,而不能簡單認為不使用專用發票就無須申請一般納稅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2號)規定,增值稅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除本辦法第五條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本辦法所稱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免稅銷售額。
第一個問題:如果客戶銷售額達不到一般納稅人標準的話,如果你企業是一般納稅人,可以考慮把這個客戶發展成你企業的業務員,以你企業名義對外經營,拿銷售提成,以你企業名義對他的客戶開具專用發票。
第二個問題:企業經營應當考慮稅收因素,經營形勢,進行準確的本量利分析。以上意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