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地稅發[2013]50號
各市地方稅務局、橫琴新區地方稅務局,順德區地方稅務局: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工會經費收繳管理暫行辦法》(粵工總〔2013〕63號,以下簡稱《辦法》),從2013年8月1日起,我省工會經費統一納入地稅“大集中”系統隨稅代收,省局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執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保障代收工作如期推進
實行工會經費地稅代收,是省局黨組的重要決策。各級地稅機關要站在“講政治、識大局、保穩定、謀發展”的高度,切實提高對代收工會經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健全工作機制,落實部門責任,推動代收工作按時、有序開展。
(一)成立領導小組,指定專門人員,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各單位、各部門開展工作。
(二)制定工作計劃,編制本單位、本部門落實工會經費地稅代收時間表,將工作任務分解到相關部門、崗位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
(三)明確部門分工,建立以規費部門統籌主導,信息、計財、教育、納服、稅宣等部門分工落實的工作機制。
二、注重宣傳發動,努力營造和諧繳費氛圍
為確保代收工會經費工作順利開展,各級地稅機關要扎實做好宣傳工作。
(一)結合形勢,關注輿情導向,有針對性開展宣傳發動工作。
(二)講求實效,通過印發繳費指南、宣傳單張、張貼辦費流程圖、撥打12366熱線服務、短信提醒、辦稅廳專人專窗咨詢以及網上辦費指引等方式,開展面向企業單位的政策和繳費宣傳。
(三)多措并舉,通過報刊、電視、現場會、電子媒介以及聯合宣傳等方式,開展面向社會各界的發動工作。
三、夯實管理基礎,扎實開展日常代收工作
工會經費實行繳費單位自行隨稅申報(以主稅方式申報),當月費款次月征收,費款劃轉金額與實收信息傳遞一一對應。各地要圍繞“平穩、規范、提高”抓緊抓好抓實各項基礎工作。
(一)配合省局信息中心開發完善工會經費大集中征管模塊,設置、維護好本地區相關系統參數表,為本級工會經費順利上線提供技術支持。
(二)開展征管業務培訓,采取單獨或聯合本級工會方式,組織地稅一線征管人員和繳費單位辦稅人員政策和業務操作培訓,提高人員政策和業務水平。
(三)嚴格按照《辦法》規定做好費款解庫劃轉工作。當月及時將日常代收費款(含地稅待報解戶費款)繳入當地國庫“工會經費匯繳戶”并按時做好費款入庫銷號工作。次月5個工作日內,各縣(區)會統人員通過查詢省總工會返回接收的電子實收數據,獲取本單位已傳遞給省總工會的實收數據,核對上月本單位實收數據金額與入庫金額無誤后據此開具劃款憑證,將上月代收入庫費款從當地國庫“工會經費匯繳戶”(由核算機關在當地國庫開設)劃轉工會經費歸集賬戶。
(四)推行稅費同征、同管、同服務,對新增納稅單位,在辦理稅務登記環節,一并辦理工會經費繳費登記和繳費核定;將工會經費繳費咨詢納入辦稅服務范疇;聯合當地總工會強化工會經費的催報、催繳和檢查工作。
四、密切溝通協調,構建部門協作長效機制
工會經費收繳涉及多方工作職責,需要部門緊密配合。各級地稅機關要加強與當地工會、國庫以及商業銀行等部門在宣傳發動、政策培訓、費款劃解、數據核對、費源管理、經費提取(具體辦法由省地稅局與省總工會另行下文)等方面的溝通協調,通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或不定期召開工作協調會,及時研究、解決存在問題,共同推動代收工作順利開展。
五、制定應急預案,提高風險防范意識
實行工會經費地稅代收,改變了原工會部門收繳面窄量少的局面,涉及廣大納稅單位的利益,可能引致企業抵觸、投訴,甚至作出過激反應。針對這些情況,要建立健全工會經費地稅代收風險防范機制,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應急預案,健全風險分析、排查、預防、處置工作制度,遇有突發情況,要參照社保費做法,及時跟蹤、耐心解釋,逐層上報、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從源頭上、制度上防范和化解代收風險。
各地在工作中遇到征管、入庫以及信息等方面的問題,請分別聯系省局規費處、規劃核算處和信息中心。
聯系人及電話:規費處 黃武如 13570039378
規劃核算處 王秀婷 13922280257
信息中心 羅 箏 13926032930
附件:關于印發《廣東省工會經費收繳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pdf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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