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公布部分行業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標準的公告》的政策解讀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有關規定,省級稅務機關可商同級財政機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適用于本地區部分行業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標準(以下簡稱扣除標準),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后公布執行。據此,我局參考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結合我市納入試點的六戶納稅人(以下簡稱試點納稅人)的實際生產經營情況,經與深圳市財政委員會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后,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公布部分行業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標準的公告》,明確了我市試點納稅人適用的扣除標準。
深圳市國家稅務局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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