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于納稅人和稅務機關理解和執行,現對《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辦稅事項省內通辦的公告》解讀如下:
一、公告的背景
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部署,持續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省內通辦要求,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以下簡稱廣東省稅務局)結合工作實際,對省內通辦事項進行梳理調整,以最大限度方便納稅人自主選擇辦稅場所為目標,進一步降低納稅人的辦稅成本。
二、辦稅事項省內通辦的具體內容
省內通辦是指在不改變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稅收預算級次和收入歸屬的前提下,廣東省(不含深圳)范圍內的稅務機關通過綜合性辦稅服務廳為納稅人提供不受區域限制的辦稅服務。《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省內通辦業務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包括信息報告、申報納稅、稅收優惠、證明辦理等辦稅事項。
三、辦稅事項省內通辦的具體實施
公告提示納稅人可通過廣東省稅務局官方網站(http://www.gd-n-tax.gov.cn)查閱《清單》和辦稅指南相關內容,也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到辦稅服務廳現場咨詢。同時廣東省稅務局將根據政策變化,動態調整《清單》。
四、公告施行時間
本公告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相關政策文件: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辦稅事項省內通辦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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