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積極培育返鄉創業帶頭人
(一)加強返鄉人員創業培訓。調動教育培訓機構針對返鄉創業人員特點和需求,編制實施專項培訓計劃,聯合大專院校實行“理論學習+實踐教學”的分段培養模式。利用現有培訓資源網絡、遠程傳輸、遠程教育服務平臺和培訓機構,從返鄉的新型職業農民、農村實用人才、技術能手、大學生村官、退役士兵等群體中選擇一批具備創業創新潛力的人員開展創業培訓。繼續加強基層林業工作站建設,引導林業科技特派員科技創業,鼓勵專業技術人員進村入戶,開展林竹培育、林下種養、林產品采運、林產品加工等實用技能指導培訓。
(二)實施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工程。按照精準扶貧的要求,充分利用企業、產業基地、小康村、大中專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社會組織等資源,落實培訓網點,制定相關標準、遴選方式和管理辦法;組織針對扶貧責任、創業激情、創業理念、創業能力(市場考察對接、創業設計、創業實習及實操訓練等)、扶貧政策和創業政策等內容的精準培訓,招募專業創業輔導師、企業家、天使投資人、專家學者和農村創業成功人士等,組成貧困村幫扶委員會,與培訓網點、駐村工作隊(第一書記)一起對培訓對象提供持續的創業指導和跟蹤服務。
(三)開展少數民族傳統工藝品保護與發展培訓。將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保護與發展試點工作與返鄉創業相結合,立足民族地區自身資源,面向少數民族返鄉創業人員,以市場為導向,以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傳承基地、傳承人、合作社等為龍頭,重點支持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的挖掘、升級、品牌化、市場化、技術推廣和培訓等,促進少數民族返鄉人員創業,帶動少數民族群眾增收致富,弘揚和傳承民族優秀傳統文化。
(四)認定一批創業輔導師。從有經驗和行業資源的企業家、職業經理人、電商輔導員、天使投資人、創業帶頭人和科研院校專家中,通過培訓認定一批返鄉創業輔導師。
五、合力搭建返鄉創業平臺
(一)建設返鄉創業園。按照“政府搭建平臺、平臺聚集資源、資源服務創業”的思路,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依托現有各類開發區和農業園區,建設一批基礎設施完善、服務功能齊全、社會公信力高、示范帶動作用強的返鄉創業園。鼓勵返鄉創業園加快與互聯網融合創新,鼓勵各類線上虛擬眾創空間發展,為返鄉創業人員提供跨行業、跨學科、跨地域的線上交流和資源連接服務。
(二)認定返鄉創業見習基地。制定相應的標準和條件,選擇一批知名村、鄉鎮工業園區、大型農貿市場、鄉鎮企業、農產品加工企業、休閑農(林、牧、漁)業企業等進行認定,為返鄉創業人員提供必要的見習、實習和實訓服務,幫助其積累工作經驗、提高創業創新能力。
(三)搭建網上創業平臺。依托“信息進村入戶試點工作”等搭建網絡服務平臺,打造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創業創新載體,支持返鄉人員依托網絡平臺發展電子商務。通過開展信息化能力培訓,提升返鄉人員利用計算機和手機提供生產信息、獲取市場信息、開展網絡營銷、進行在線支付、實現智能生產、實行遠程管理等能力,為返鄉創業提供靈活便捷的信息和技能支撐。
六、努力構建返鄉創業公共服務體系
(一)積極開展創業綜合類服務。依托現有服務機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招投標等方式健全服務功能,整合社會資源,提供各類綜合性公共產品和服務,優化提升服務質量,增強返鄉創業人員試錯的底氣和勇氣。推動社會公共眾扶,鼓勵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行業組織和第三方服務機構加強對返鄉創業企業、合作社和創業人員的支持。
(二)進一步加強返鄉創業專業化服務。充分發揮大專院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開展管理指導、技能培訓、研發設計、檢驗檢測、技術推廣、市場拓展、標準咨詢、檢驗檢測認證等行業服務以及政策、資金、法律、知識產權、財務、技術等專業化服務。組織專家和農技人員深入農村,了解返鄉創業過程中的技術需求和產業難題,加強技術指導和跟蹤服務,幫助返鄉創業者解決企業開辦、經營、發展過程中遇到的能力不足、經驗不足、資源不足等難題。結合全國性、地方性的農業、林業行業展會和各地農林產品博覽會,開展返鄉創業創新產品展示展銷推介活動。
(三)大力推進農村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建立返鄉創業群體共同參與的農村社區協商機制,研究編制農村社區公共服務目錄,積極推動基本公共服務下沉農村基層,特別是發展面向返鄉人員的就業創業信息咨詢、技能培訓、農技推廣等服務,增強農村社區支持返鄉創業和吸納就業功能,培育良好的農村社區創業服務環境。
七、切實加強返鄉創業行動的組織指導
(一)加強責任落實。開發農業農村資源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是落實國務院關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系列部署的具體行動,對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農村貧困人口脫貧致富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將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將實施行動計劃列入工作考核內容,明確時間進度,制定實施細則,落實責任分工,確保工作實效。
(二)加強部門協作。推動形成部門間、上下間工作協調機制,定期研究和協調有關事項,加強對行動計劃實施工作的指導、監督和評估。各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注重政策協調聯動,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主動推進行動計劃相關工作,形成高效運行的長效工作機制,合力推進返鄉創業。每年12月31日前,由各省(區、市)農業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向各相關部委報送行動計劃實施情況。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電視臺、廣播、報紙等傳統媒體和微信、微博等新媒體,以返鄉創業人員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宣傳,營造良好氛圍。組織推廣返鄉創業人員的奮斗歷程和成功經驗,推介一批示范典型,不斷激發返鄉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內在潛力。
農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民委
民政部 國家林業局 國務院扶貧辦
2015年11月25日
版權所有: 廣州市普粵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粵ICP備-010100101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163號富星商貿大廈東塔15樓KL單元 郵政編碼: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