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落實稅務行政審批清單制度,方便納稅人辦理稅務行政審批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根據《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公告》(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9號)(以下簡稱《省國稅局公告》)要求,我局制定了《廣州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一、《公告》的主要背景
新一屆政府高度重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自2013年4月國務院啟動新一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來,按照國務院審改辦的統一部署,稅務總局積極開展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摸清審批項目底數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我局根據我市實際制定的《公告》包括71項稅務行政審批事項,其中稅務行政許可6項、非稅務行政許可65項。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
在收集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公告》公開了稅務行政審批清單,明確了公開的行政審批事項的范圍。《公告》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一是本次公開的行政審批事項,是由廣州市各級國家稅務局(含市國家稅務局)終審,以及雖由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終審,但業務流程經過廣州市國家稅務局系統的審批事項。
二是《公告》明確了對行政審批實施目錄化管理的要求,即稅務機關不得在公開的清單外實施其他行政審批。不得以事先備案等名目或形式搞變相審批,堅決杜絕隨意新設、邊減邊增、明減暗增、明放暗收等現象。
三是注重收集和研究社會各界對稅務行政審批改革方面的意見。
全市各級國家稅務局收集社會各界對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意見的聯系方式是:
廣州市國家稅務局納稅服務熱線,聯系電話:(020)12366-1。
廣州市國家稅務局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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