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部門簡政放權邁出關鍵一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今年內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要求,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再取消12項稅務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并將23項稅務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調整為其他權力事項。至此,稅務總局已公布的稅務行政審批事項中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已全部清理完畢。
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稅務總局持續推進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把該放的放到位。按照國務院要求,2014年2月,稅務總局公布了全部87項稅務行政審批事項,實施稅務行政審批目錄化管理,鎖定了審批項目的“底數”,除7項稅務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保留外,去年清理了45項稅務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今年又將剩余稅務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全部清理完畢。
通知要求,各級稅務部門要積極做好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落實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變相審批,并及時修改涉及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相關規定、表證單書和征管流程,明確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后續管理要求,同時穩妥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加快職能轉變,創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不斷提高稅收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法治化水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2015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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