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企業認定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
——更新時間:2016-03-10 08:44:17 點擊率: 6726
溫馨提示: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11號),“雙軟認定”行政審批取消后,原來認定的軟件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優惠政策目前繼續有效。
一、軟件企業認定標準如下:
1、在我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
2、以計算機軟件開發生產、系統集成、應用服務和其他相應技術服務為其經營業務和主要經營收入;
3、具有一種以上由本企業開發或由本企業擁有知識產權的軟件產品,或者提供通過資質等級認證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等技術服務;
4、從事軟件產品開發和技術服務的技術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從事軟件開發和相應技術服務等業務所需的技術裝備和經營場所;
6、具有軟件產品質量和技術服務質量保證的手段與能力;
7、軟件技術及產品的研究開發經費占企業年軟件收入8%以上;
8、上一年度軟件銷售收入占企業年總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產軟件收入占軟件銷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業產權明晰,管理規范,遵紀守法。
二、申報軟件企業需提交的申報材料
1、軟件企業認定申報表及電子數據(通過“雙軟認定申報表系統軟件”以“導出數據”生成zip格式的mdb數據庫文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申報時帶原件),國稅、地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3、企業開發、生產或經營的軟件產品列表;
4、上一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復印件;
5、本企業開發或擁有知識產權的軟件產品的證明材料,包括軟件產品登記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專利證書、項目委托開發合同書等;
6、系統集成企業須提交由信息產業部頒發的資質等級證書證明材料;
7、企業人員配置及學歷構成情況,《企業人員工資核定表》或社保購買憑證等以作相關證明。
8、其他可以說明情況的材料。
三、申報軟件企業材料要求
1、軟件企業認定申報表及相關附件一式三份(全部用A4紙),電子數據一份。
2、電子數據請勿用申請表系統的“數據申報”方式上報,廣東省未開通此服務。
3、“雙軟認定申報表系統軟件”及附件可通過我公司網上下載。
4、填表要按照“填表須知”(詳見網站)要求填寫。
5、申報材料必須嚴格按照要求提供詳實有效的相關材料。“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必須是經國(地)稅部門蓋章后的“完稅表”,否則無效。
6、辦理軟件企業認定,至少要有一個已辦理登記的軟件產品,該產品必須是由申報企業自主生產,申報企業擁有該產品的知識產權。以產品變更方式獲得的產品不符合要求。
對于從事軟件出口加工服務、系統集成或軟件技術服務等沒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軟件產品的申報企業,只要提供相關合同等證明及情況說明報告(說明本企業為以上三種企業類型中的哪一種及提供何種類型的服務),可以不用提供軟件產品證書。
7、軟件企業與軟件產品可以同時申報。
四、軟件企業認定流程
1、企業下載“雙軟認定申請表系統”、準備申報材料。
2、受理機構受理,把電子數據導入雙軟認定業務網站,獲得受理號,向企業出具受理通知書;
3、受理機構將相關材料(含書面及網上材料)報送到省軟件企業認定機構;
4、廣東軟件行業協會評審后將初選名單及材料(含書面及網上材料)報省信息產業廳審核;
5、省信息產業廳審查通過后頒發證書,并報同級稅務部門和信息產業部備案,信息產業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