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促進文化發展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1件)
為了促進電影產業繁榮發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提請審議電影產業促進法草案(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起草)。
(四)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生態文明建設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修訂草案和需要制定的行政法規。(2件)
1.為了提高違法成本,保護和改善海洋環境,提請審議海洋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海洋局起草)。
2.為了加快農田水利發展,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制定農田水利條例(水利部起草)。
(五)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加快國家安全法治建設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法律修訂草案和需要制定、修訂的行政法規。(6件)
1.為了加強國防交通建設,保障國防活動順利進行,提請審議國防交通法草案(總后勤部起草)。
2.為了維護國家安全,提高測繪保障能力,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提請審議測繪法修訂草案(測繪地信局起草)。
3.為了貫徹實施軍事設施保護法,保護軍事設施安全,保障軍事設施使用效能和軍事活動正常進行,加強國防現代化建設,修訂軍事設施保護法實施辦法(總參謀部起草)。
4.為了貫徹實施反間諜法,防范、制止和懲治間諜行為,維護國家安全,制定反間諜法實施細則(安全部起草)。
5.為了加強地圖管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促進地理信息產業健康發展,制定地圖管理條例(測繪地信局起草)。
6.為了加強無線電管理,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保證無線電業務的正常開展,有效利用無線電頻譜資源,修訂無線電管理條例(工業和信息化部、總參謀部起草)。
(六)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強政府自身建設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修訂草案和需要修訂的行政法規。(2件)
1.為了防止和糾正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有效解決行政爭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提請審議行政復議法修訂草案(法制辦起草)。
2.為了貫徹實施預算法,進一步增強預算管理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完善預算管理制度,修訂預算法實施條例(財政部起草)。
此外,為了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繼續審議反恐怖主義法、立法法(修訂)、國家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資產評估法等法律案,初次審議證券法(修訂)、種子法(修訂)、網絡安全法、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慈善事業法、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紅十字會法(修訂)等法律案,做好相關工作(法制辦會同有關部門)。
三、預備項目
(一)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對外開放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法律修訂草案和需要制定、修訂的行政法規。(17件)
發展規劃法(發展改革委起草),保險法(修訂)(保監會起草),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工商總局起草),專利法(修訂)(知識產權局起草),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人民銀行起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修訂)(人民銀行起草),商業銀行破產風險處置條例(銀監會起草),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暫行條例(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起草),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修訂)(發展改革委起草),民間統計調查管理條例(統計局起草),稀有金屬管理條例(工業和信息化部起草),快遞條例(交通運輸部、郵政局起草),締結條約程序法實施條例(外交部起草),外國人在中國工作管理條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外專局起草),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修訂)(旅游局起草),海關稽查條例(修訂)(海關總署起草),出境入境邊防檢查條例(修訂)(公安部起草)。
(二)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法律修訂草案和需要制定、修訂的行政法規。(25件)
糧食法(發展改革委、糧食局起草),職業教育法(修訂)(教育部起草),著作權法(修訂)(版權局起草),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訂)(交通運輸部起草),看守所法(公安部起草),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修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起草),海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海洋局、能源局起草),志愿服務條例(民政部起草),安全生產法實施條例(安全監管總局起草),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條例(安全監管總局起草),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修訂)(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起草),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衛生計生委起草),公民社會信用代碼管理辦法(公安部起草),重大設備監理條例(質檢總局起草),社會治安技術防范條例(公安部起草),基金會管理條例(修訂)(民政部起草),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修訂)(民政部起草),殯葬管理條例(修訂)(民政部起草),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修訂)(民政部起草),失業保險條例(修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起草),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修訂)(衛生計生委起草),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修訂)(衛生計生委起草),城市地下管線管理條例(住房城鄉建設部起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住房城鄉建設部起草),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修訂)(住房城鄉建設部起草)。
(三)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促進文化發展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和需要修訂的行政法規。(2件)
公共圖書館法(文化部起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修訂)(文化部起草)。
(四)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生態文明建設需要制定、修訂的行政法規。(2件)
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農業部起草),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修訂)(海洋局起草)。
(五)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加快國家安全法治建設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法律修訂草案和需要制定的行政法規。(6件)
人民防空法(修訂)(總參謀部起草),密碼法(密碼局起草),軍港條例(海軍起草),外國航空器臨時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領空管理規定(總參謀部起草),軍工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國防科工局起草),國防生條例(總政治部、教育部起草)。
(六)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強政府自身建設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修訂草案和需要制定、修訂的行政法規。(6件)
行政監察法(修訂)(監察部起草),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法制辦起草),行政執法程序條例(法制辦起草),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修訂)(法制辦起草),規章制定程序條例(修訂)(法制辦起草),國家土地督察條例(國土資源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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