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號】國家稅務總局通告(2011) 第1號 | 【法規類別】進出口稅收 | 【發文機關】國家稅務總局通告 |
【法規級次】中央 | 【重要級別】重要 | 【法規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
【發布日期】2011年8月4日 | 【執行日期】2011年8月4日 | 【廢止時間】- |
為減輕出口企業將出口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聯)數據手工錄入到出口退稅申報系統的負擔,提高企業申報數據準確性,加快退稅進度,進一步發揮中國電子口岸平臺優勢和服務功能,國家稅務總局與海關總署密切合作,開發了電子口岸“出口退稅子系統”出口退稅數據下載軟件,現決定在全國推廣應用。為保證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主要功能
出口企業通過對中國電子口岸“出口退稅子系統”中的出口報關單數據進行確認操作,將出口企業符合出口退稅申報要求的數據聯網讀入到國家稅務總局的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中。
此項功能是在出口企業端完成出口報關單數據在兩個系統之間的定向傳遞,使報關單數據零距離應用到出口退稅業務中,實現數據資源共享。同時,下載讀入的出口報關單編碼為18位,徹底解決了稅務部門為了不增加企業錄入工作量一直延用9位報關單編碼而出現重復數據的情況。
此軟件免費提供給企業使用。
二、系統上線時間及安排
(一)自 2011年 9月1日(以出口報關單出口日期為準)起,出口企業在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中使用的報關單編碼,由原截取后9位編碼調整為18位完整編碼 .即:原為報關單號后9位號碼+標志位(0)+項號(2位)改為18位報關單號碼+標志位(0)+項號(2位)。
(二)對2011年 9月1日(以出口報關單出口日期為準)以前的報關單,出口企業仍按原編碼規則進行出口退稅申報。
(三)出口企業升級安裝新版出口退稅申報系統后,需通過“系統參數設置與修改”功能將“18位報關單執行日期”配置為2011年9月1日。
(四)出口企業升級安裝新版出口退稅申報系統后,第一次使用讀入“下載出口報關單數據”的功能前,需先通過“系統參數設置與修改”準確配置電子口岸IC卡號和密碼。
(五)使用讀入“下載出口報關單數據”的功能時,出口企業要保證本機已正確連接電子口岸IC卡讀卡器,且讀卡器內已插入IC卡。
三、出口企業聯網應用出口報關單數據操作流程
出口企業使用電子口岸IC卡登錄到中國電子口岸“出口退稅子系統”,以“出口日期”或“報送日期”或“出口報關單號”為檢索條件,先確定下載數據的范圍,然后進行數據下載。數據下載后將直接保存在出口企業本地PC機上,下載數據格式為加密的XML格式。
四、出口企業應用數據完成退稅申報操作流程
出口企業首先將從中國電子口岸“出口退稅子系統”下載的報關單數據使用電子口岸IC卡解密后讀入到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中,然后在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中進行應用處理,形成可向稅務機關報送的電子申報數據。
為了方便出口企業申報,允許企業自愿選擇原手工錄入申報方式或利用聯網應用數據進行申報的方式。
五、對稅務部門的要求
(一)各地稅務機關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認真組織落實,及時下載和升級軟件補丁,啟用有關新增功能,完成升級工作。同時,在升級新版出口退稅審核系統后,需通過“系統參數修改”功能將“啟用18位報關單辦理業務日期”配置為2011年8月1日。
(二)各地稅務機關應將升級后的出口退稅申報系統免費提供給出口企業使用,做好申報系統新增功能的操作使用培訓、輔導和宣傳工作,指導出口企業從軟件操作幫助文檔、技術支持熱線和稅務機關等多種渠道獲取支持。
六、軟件升級技術支持
(一)各地稅務機關可通過稅務總局內網電子稅務網站(http://100.16.92.105)下載:
出口退稅審核系統V9.20版,自行安裝使用;
出口退稅申報系統及相關操作說明、演示文檔,提供出口企業自行安裝使用。其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包括: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11.0版、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9.0版、小規模納稅人出口免稅申報系統3.0版。
(二)為保證聯網應用出口報關單數據功能的暢通運行,并方便企業咨詢中國電子口岸“出口退稅子系統”的功能操作,提供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技術支持熱線:010-95198。
出口企業可在中國電子口岸(http://www.chinaport.gov.cn/客服專區/下載中心)下載出口退稅數據功能的操作說明和演示文檔。
特此公告。
二O一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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