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開始施行的企業所得稅法,對企業科技創新給予多種鼓勵政策,其中企業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就是重要的一項稅收優惠。
一、政策規定
(一)優惠政策介紹
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如果研究開發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二)研發活動主要類型
研究開發活動是指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工藝、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研究開發活動。
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工藝、產品(服務),是指企業通過研究開發活動在技術、工藝、產品(服務)方面的創新取得了有價值的成果,對本地區(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計劃單列市)相關行業的技術、工藝領先具有推動作用。
注意:研發活動不包括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或對公開的科研成果直接應用等活動(如直接采用公開的新工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
(三)可加計扣除的具體項目
哪些研發費用允許在計算所得稅時按照規定實行加計扣除?
1、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以及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
2、從事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3、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
4、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或租賃費。
5、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6、專門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
7、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8、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費用。
二、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辦理程序和要求
(一)辦理程序
企業享受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一般包括項目確認、項目登記和加計扣除三個環節。
1、享受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項目,需經當地政府科技部門進行審核,并取得《企業研究開發項目確認書》。
2、企業取得《企業研究開發項目確認書》后,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主管稅務機關對項目進行登記并出具《企業研究開發項目登記信息告知書》
3、企業實際發生的研究開發費,在年度中間季度預繳所得稅時,允許據實計算扣除,在年度終了進行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再依照規定計算加計扣除。
(二)稅前加計扣除備案資料要求
1、企業總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關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需根據《領域》詳細說明至具體項目;
3、研究開發費預算,需說明資金來源;
4、屬于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應提供合同或協議書;
5、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專業人員名單;
6、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當年研究開發費用發生情況歸集表;對委托開發的項目,應提供受托方出具的該研發項目的費用支出明細情況;
7、研究開發項目的效用情況說明、研究成果報告等資料,包括知識產權證書、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8、屬于高新技術企業、國家重點扶持的 106戶試點企業集團的成員企業、省級技術中心,省自主創新“雙百工程”中的企業及項目的,提供相應的證書或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執行中注意事項:
1、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屬于增加稅前扣除的優惠類型,按照目前的所得稅優惠執行方式,無論企業是盈利或虧損,都可以享受到該優惠。
2、研發費用能否符合加計扣除的條件,關鍵是企業必須有真實的研發投入,這也是稅法鼓勵企業科技創新的根本出發點。如果企業采取虛假研發騙取稅收優惠的,是作為偷稅處理的。
3、可以作為所得稅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只限于上述8項內容,不能作擴大范圍歸集。即只考慮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中的研發費用口徑不一致,范圍相對較小。
4、對企業共同合作開發的項目,凡符合上述條件的,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擔的研發費用分別按照規定計算加計扣除。
5、對企業委托給外單位進行開發的研發費用,凡符合上述條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規定計算加計扣除,受托方不得再進行加計扣除。
6、對委托開發的項目,受托方應向委托方提供該研發項目的費用支出明細情況,否則,該委托開發項目的費用支出不得實行加計扣除。
7、當年形成無形資產的研發項目,不得重復扣除。
8、對不同的研究開發項目要設立專賬進行管理,實行以項目為成本費用歸集對象的會計核算;對企業同時研究開發多個項目,或研究開發項目和其他項目共同使用資源的情況,有關費用要在項目間進行合理分攤。
9、企業未設立專門的研發機構或企業研發機構同時承擔生產經營任務的,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開進行核算,準確、合理的計算各項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
10、企業必須對研究開發費用實行專賬管理,同時必須按規定項目準確歸集填寫年度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究開發費用實際發生金額。
四、涉及加計扣除的主要稅收文件
1、《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發[2008]116號
2、《關于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國稅發[2009]41號
3、《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操作規程(試行)》--蘇國稅發[2010]10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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