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放棄債權需要納稅嗎
——更新時間:2009-02-26 04:56:26 點擊率: 3349
對公司以借款方式向投資者借入的資金因該投資人放棄債權,先將該項借款轉為資本公積,再由資本公積轉增資本,也是需要繳納所得稅的。
《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
因此,對向投資者借入的資金轉為資本公積,如果確屬股東放棄債權,無需償付的應付款項,應并入應納稅所得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