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取得區財政局撥款用于“技術改造計劃項目”需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更新時間:2009-10-09 12:06:11 點擊率: 3463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 行政事業性收費 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文件規定:(一)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于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二)對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準予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你公司取得區財政局撥款用于“技術改造計劃項目”,沒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免稅文件,所以應當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