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節能環保項目可享受稅收減免
新華社北京3月19日電(記者齊中熙)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在節能環保方面所作的投資,或在節能環保項目上的所得,今后可享受稅收上的減免。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就規定,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第三十四條還規定,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
北京祿智科技公司是一家民營節能環保產品生產企業,總經理莫志祿指出,盡管近兩年來國家大力提倡構建節約型社會,但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在推進節能工作上還不夠深入。此次規定將節能環保投資和所得列入稅收減免,對節能環保企業是一個信號,表明中國在推動節能環保方面已經上升到法律層面。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解釋說,新的企業所得稅法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借鑒國際上的成功經驗,按照“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要求,對現行稅收優惠政策進行適當調整。
新稅收優惠的主要原則是:促進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鼓勵基礎設施建設,鼓勵農業發展及環境保護與節能,支持安全生產,統籌區域發展,促進公益事業和照顧弱勢群體等,進一步促進國民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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