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作為承租方(付款方)去地稅開房租發票,地稅開出的發票只收了一項房產稅,因為辦相關手續耽擱了些時日,加收了一些稅收滯納金,請問會計分錄怎么做?
租賃業務,一般是出租方繳納各項稅費,并提供租賃費發票的,就是說您單位承擔這個租賃的房產稅不合理,在稅法上,這是承擔了不該由自己承擔的費用,所得稅方面,需要依法調整增加所得額。
會計上,可以作為成本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比如,租賃房屋是辦公的,則房產稅計入管理費用科目。也可以計入營業外支出,這是非正常的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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