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總發[2016]10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貫徹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要求,加快推行辦稅無紙化、免填單服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按照“互聯網+稅務”行動計劃的統一部署,在法律法規的框架下,以信息化建設為依托,逐步實現辦稅無紙化。通過應用系統間數據共享,將能夠從信息系統中提取的數據信息自動帶出,由納稅人補充其他信息并簽字(蓋章)確認,達到減少辦稅時間、提高辦稅效率的目標。
二、推行范圍
(一)無紙化推行范圍
以信息化建設為依托,對納稅人檔案信息進行數字化、科學化管理,對納稅申報、發票辦理等實現無紙化服務。具體推行范圍由省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二)免填單推行范圍
按照“常辦、合規、可行”的原則,免填單服務范圍涉及稅務登記、稅務認定、發票辦理、申報納稅、優惠辦理、證明開具6大類業務,包括24種表證單書(具體內容見附件):
1.稅務登記。包括《納稅人首次辦稅補充信息表》《變更稅務登記表》等9種表證單書。
2.稅務認定。包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稅務資格備案表》等3種表證單書。
3.發票辦理。包括《納稅人領用發票票種核定表》《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等3種表證單書。
4.申報納稅。包括《納稅人合并(分立)情況報告書》《退(抵)稅申請表》等4種表證單書。
5.優惠辦理。包括《退(抵)稅申請審批表》《納稅人減免稅備案登記表》等4種表證單書。
6.證明開具。包括《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1種表證單書。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落實。推行辦稅無紙化、免填單服務是稅務機關優化納稅服務、提升辦稅效率的重要措施,各地稅務機關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統籌協調。納稅服務部門要積極聯合征管科技、信息技術等相關部門,細化方案,抓好無紙化、免填單服務的部署和推進工作。
(二)積極創新。各地稅務機關可在24種表證單書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創造條件進一步拓展免填單服務的內容和范圍。積極推進通過二維碼等形式自動識別獲取納稅人基本信息,使納稅人到前臺辦理業務時,實現免填單功能。通過信息交互共享,提高辦稅效率。例如,與不動產交易主管部門溝通協作,實現二手房評稅系統與稅收征收管理系統的信息共享和綜合應用,為納稅人提供免填單服務,減輕前臺工作人員和納稅人的辦稅負擔。
(三)統籌推進。推行辦稅無紙化、免填單服務離不開信息系統的支撐,各地稅務機關要結合金稅三期推廣上線的情況統籌安排、協同推進。2016年10月底前,各地稅務機關要在金稅三期核心征管系統中完成免填單服務的操作測試,同時做好業務培訓和宣傳工作。2016年底前,實現免填單服務。
各地在推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報告。
附件下載: 免填單清冊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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