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4號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稅總發〔2014〕107號)關于建立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動態調整機制的要求,廣東省國家稅務局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的通知》(稅總發〔2014〕148號)等相關文件,對《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進行更新。
現將更新后的《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公告》(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9號)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廢止。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2015年1月28日
版權所有: 廣州市普粵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粵ICP備-010100101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163號富星商貿大廈東塔15樓KL單元 郵政編碼: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