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國家稅務局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1號
為進一步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家院印發的《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配合營改增試點工作全面推開,便利納稅人繳納稅(費)款,現將廣州市國家稅務局、廣州市地方稅務局聯合簽訂電子繳稅委托協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廣州市國家稅務局、廣州市地方稅務局自2016年5月1日起聯合與納稅人簽訂《廣州市電子繳稅入庫系統委托劃繳稅費協議書》,實現納稅人一次簽約,同時辦理國稅、地稅委托繳納稅(費)協議。
二、2016年5月1日前納稅人已與國稅局、地稅局其中一方簽訂委托繳納稅費的協議,將實現國稅、地稅互認,納稅人無需再簽訂委托協議即可通過廣州市電子繳稅入庫系統繳納國稅或地稅稅(費)款。
三、納稅人如有異議請與國稅或地稅主管稅務機關聯系處理。
四、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廣州市國家稅務局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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