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問題:境外單位為境內企業提供技術咨詢服務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回復意見:根據《非居民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稅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9號)規定:“……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承包工程作業,是指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筑、安裝、裝配、修繕、裝飾、勘探及其他工程作業。本辦法所稱提供勞務是指在中國境內從事加工、修理修配、交通運輸、倉儲租賃、咨詢經紀、設計、文化體育、技術服務、教育培訓、旅游、娛樂及其他勞務活動。……
第十二條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工程作業或提供勞務項目的,企業所得稅按納稅年度計算、分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并在工程項目完工或勞務合同履行完畢后結清稅款。……”
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10〕19號)第七條 規定:“非居民企業為中國境內客戶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凡其提供的服務全部發生在中國境內的,應全額在中國境內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凡其提供的服務同時發生在中國境內外的,應以勞務發生地為原則劃分其境內外收入,并就其在中國境內取得的勞務收入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務機關對其境內外收入劃分的合理性和真實性有疑義的,可以要求非居民企業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明,并根據工作量、工作時間、成本費用等因素合理劃分其境內外收入;如非居民企業不能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明,稅務機關可視同其提供的服務全部發生在中國境內,確定其勞務收入并據以征收企業所得稅?!币虼耍蔷用衿髽I為境內企業提供咨詢服務,屬于上述文件規定情形的,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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