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 生皮和生毛皮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
——更新時間:2007-04-06 09:26:32 點擊率: 3163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
關于明確生皮和生毛皮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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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關稅[2007]3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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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 根據2007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部分商品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字[2000]296號),自2007年4月1日起,對生皮、生毛皮等動物皮張類商品(具體稅號見附件)的進口環節增值稅按13%的稅率計征。 附件:按13%稅率計征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動物皮張類商品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00七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按13%稅率計征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動物皮張類商品
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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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稱 |
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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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牛皮(包括水牛皮)、生馬皮(鮮的、鹽腌的、干的、石灰浸漬的、浸酸的或以其他方法保藏,但未鞣制、未經羊皮紙化處理或進一步加工的),不論是否去毛或剖層: |
410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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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退鞣處理的,完全干燥的每張重量不超過8公斤,干鹽腌的不超過lO公斤,鮮的、濕鹽腌的或以其他方法保藏的不超過16公斤的整張牛皮 |
41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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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干燥的每張重量不超過8公斤,干鹽腌的不超過10公斤,鮮的、濕鹽腌的或以其他方法保藏的不超過16公斤的整張其他牛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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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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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干燥的每張重量不超過8公斤,干鹽腌的不超過lO公斤,鮮的、濕鹽腌的或以其他方法保藏的不超過16公斤的整張馬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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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1.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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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退鞣處理的,重量超過16公斤的整張牛皮 |
4101.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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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超過16公斤的整張其他牛皮 |
4101.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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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超過16公斤的整張馬皮 |
4101.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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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退鞣處理的其他牛皮,包括整張或半張的背皮及腹皮 |
4101.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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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牛皮,包括整張或半張的背皮及腹皮 |
4101.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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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馬皮,包括整張或半張的背皮及腹皮 |
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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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羊或羔羊生皮(鮮的、鹽腌的、干的、石灰浸漬的、浸酸的或經其他方法保藏,但未鞣制、未經羊皮紙化處理或進一步加工的),不論是否帶毛或剖層,但本章注釋一(三)所述不包括的生皮除外: |
410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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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毛的綿羊或羔羊生皮 |
4102.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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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退鞣處理的,浸酸的不帶毛的綿羊或羔羊生皮 |
4102.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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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浸酸的不帶毛的綿羊或羔羊生皮 |
4102.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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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退鞣處理的,不帶毛的綿羊或羔羊生皮 |
4102.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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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不帶毛的綿羊或羔羊生皮 |
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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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生皮(鮮的、鹽腌的、干的、石灰浸漬的、浸酸的或以其他方法保藏,但未鞣制、未經羊皮紙化處理或進一步加工的),不論是否去毛或剖層,但本章注釋一(二)或(三)所述不包括的生皮除外: |
410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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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行動物生皮 |
410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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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豬皮 |
4103.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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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退鞣處理的山羊板皮 |
4103.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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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山羊板皮 |
4103.902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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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退鞣處理的其他山羊或小山羊生皮 |
4103.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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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山羊或小山羊生皮 |
4103.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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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動物生皮 |
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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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毛皮(包括適合加工皮貨用的頭、尾、爪及其他塊、片),但稅號41.01、41.02或41.03的生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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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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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張水貂皮,不論是否帶頭、尾或爪 |
430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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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羔羊的整張毛皮,不論是否帶頭、尾或爪:阿斯特拉罕、喀拉科爾、波斯羔羊及類似羔羊、印度、中國或蒙古羔羊 |
430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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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張狐皮,不論是否帶頭、尾或爪 |
4301.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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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張兔皮,不論是否帶頭、尾或爪 |
4301.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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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張的其他毛皮,不論是否帶頭、尾或爪 |
4301.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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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加工皮貨用的黃鼠狼尾 |
4301.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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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適合加工皮貨用的頭、尾、爪及其他塊、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