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為了適應稀土行業發展和稅收信息化建設需要,自2019年6月1日起,停用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漢字防偽項目。為了明確稀土企業等納入漢字防偽項目管理企業開具增值稅發票的相關事項,稅務總局制發本《公告》。
二、稀土企業等納入漢字防偽項目管理企業如何開具發票?
稀土企業銷售稀土產品或提供稀土應稅勞務、服務的,應當通過升級后的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稀土專用發票;銷售非稀土產品或提供非稀土應稅勞務、服務的,不得開具稀土專用發票;其他納入增值稅漢字防偽項目管理的企業,使用升級后的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增值稅發票。這兩類企業開具的發票密碼區將由二維碼密文變更為字符密文。
三、稀土專用發票有什么開具要求?
稀土企業銷售稀土產品以及其他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服務的,應當根據《稀土產品目錄》中的分類,分別開具發票。稀土專用發票的開具不得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服務清單”填開功能。稀土專用發票“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的內容應當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中的稀土產品目錄選擇,“單位”欄選擇“公斤”或“噸”,“數量”欄按照折氧化物計量填寫。
取得稀土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建議登錄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進行信息查驗,稀土專用發票在查驗平臺顯示信息中左上角有“XT”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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