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网站免费在线,亚洲欧美日本韩国,亚洲自偷自偷图片在线,欧美精品乱人伦久久久久久,久久99国产精品尤物,逼逼网站

廣州市普粵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稅率查詢
財稅專題
會計之家
法規解讀

涂料消費稅的征收管理尚有疑難

——更新時間:2015-08-21 11:25:33 點擊率: 3161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的通知》,自2015年2月1日起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通知規定,對施工狀態下揮發性有機物(VOC)含量大于420克/升的涂料征收消費稅。這是我國消費稅政策第一次引入指標性條件,對加速涂料行業綠色化將起到很大的促進作用。但據浙江省基層國稅機關調查,該稅種在征管實踐中遇到了一些新難題。

相關政策——財關稅[2015]4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電池 涂料征收進口環節消費稅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電池 涂料消費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

征稅范圍注釋有待進一步明確。按以往國家出臺類似政策的慣例,稅目征稅范圍注釋以征稅產品名稱列舉,而此次征稅范圍的注釋卻以原材料名稱列舉。根據通知中涂料稅目征收范圍注釋,“涂料是指涂于物體表面能形成具有保護、裝飾或特殊性能的固態涂膜的一類液體或固體材料之總稱”,“涂料由主要成膜物質、次要成膜物質等構成”。這容易造成稅企爭議。

如對超標印花漿是否屬于超標涂料,稅企就存在很大爭議。印花漿俗稱顏料印花漿,適用于各類纖維及其混紡或交織物。稅務機關認為印花漿具有涂料所有特征,只要VOC含量超標,就應征收消費稅。而企業認為印花漿屬于一種紡織助劑水性黏合劑,主要用于紡織品印花,歸屬絲網印刷行業管理,不應征收消費稅。目前衢州市辦理消費稅稅種登記的電池、涂料生產企業103戶,其中電池生產企業11戶,涂料生產企業92戶,而對于19戶生產印花漿企業只能暫時作零申報處理。

VOC測試方法有待進一步完善。《通知》規定,對VOC含量420克/升以下的涂料免征消費。但這個數值難以界定,特別是處于臨界點的涂料,有時因施工環境不一致,往往會出現因上午氣溫較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低于420克/升,下午氣溫升高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又略高于420克/升。另外檢測機構只對企業送檢的單個樣品負責,這往往會出現施工狀態下的涂料產品與送檢樣品不一致的情況,且檢測是以系列產品為主,還是每個品種都要檢測,尚無定論。如果所有的涂料品種都要出具檢測結果,不僅耗時長,而且會給企業帶來沉重的負擔。據江山市港琦印花材料有限公司反映,為滿足客戶的多樣化需求,該公司有8個產品系列,而且每個系列有3個~6個品種,如果每一個品種都要檢測,將會耗費巨額檢測費用。另外,稅務機關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分布不均衡。目前,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大多集中在省會城市或較大城市,偏遠地區普遍缺少稅務機關認可的檢測機構。

筆者認為,應簡化檢測方法,出臺獎勵規范,懲戒虛假做法,減少合規企業成本,增加違規企業成本,促進行業形成良性循環,推進優勝劣汰。借鑒國外經驗,將產品監管由指定機構檢測改為企業自行申報,規定產品包裝必須標明成分與類別。同時,加強后續監管,對虛假標識行為予以重罰。

征收環節有待進一步優化。由于涂料消費稅在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征收,不是在流通和消費環節征收,且消費稅不能像增值稅那樣形成環環抵扣、環環監督的鏈條,形成嚴密的監督制約機制,給逃稅以可乘之機。廠家可能會采取生產環節定低價、流通領域定高價的辦法避稅,且一旦企業在生產環節逃避了消費稅,稅務機關就很難從下一環節補征回來。

沒有具體實施細則可參照。電池、涂料企業生產經營方式多種多樣,通知沒有對某些特殊生產方式征免作出規定。例如,境外來料加工、進料加工深結轉等外貿性質業務,是否可以享受免征消費稅?從應稅企業購進,從事再整理的改(分)裝生產企業是否征稅?進口電池、涂料已繳關稅,國內是否再需征收消費稅?筆者認為,應盡快出臺配套的電池、涂料企業征收消費稅實施細則,以增強稅務機關具體實施中的可操作性。

稅務人員專業知識匱乏。據了解,電池、涂料行業均具有各自嚴格的技術標準,以涂料為例,品種類型繁多,成千上萬,配方相當復雜。如果稅務人員不具備專業知識,根本無法界定其征免稅范圍,而且稅務機關是否應當掌握所有課稅項目的專業知識,也值得探討。

申報案例——深圳市國家稅務局電池、涂料消費稅申報指引及案例解析

讀《涂料消費稅的征收管理有疑難》之疑惑

《涂料消費稅的征收管理有疑難》,該文從涂料消費稅的征稅范圍、VOC測試方法、征收環節和后續管理等方面加以探討與分析,列明了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看法,是涂料消費稅管理方面少見的文章。筆者對該文作者在涂料消費稅管理方面的良苦用心深感敬佩。然細品之下,發現其部分觀點有待商榷,特撰此文,權當探討。 

在探討征稅范圍這一問題時,該文列舉了印花漿這一產品。文章中強調由于稅企兩方對涂料定義的不同理解,形成了爭議,最終導致印花漿被劃分到非此非彼的行列。難道印花漿在消費稅管理中真的就進退兩難了嗎?要解決這一問題,就要從三個方面入手。一是從涂料的定義入手,對定義的權威性作出明確;二是從國家出臺此項政策的目的入手,搞清楚為什么要對涂料征稅;三是從印花漿概念入手,探明印花漿到底是什么。

首先看定義的權威性。在國家標準術語中,涂料指涂于物體表面能形成具有保護、裝飾或特殊性能(如絕緣、防腐、標志等)的固態涂膜的一類液體或固體材料之總稱。這一概念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文件中對涂料的定義完全一致,那么可以肯定地說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定義是沒有問題的,可以成為鑒定產品是否為涂料的主要依據。

其次看政策出臺的目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的通知》(財稅〔2015〕16號)文件第一句話就是:“為促進節能環保,經國務院批準,自2015年2月1日起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其目的已經不言而喻了,國家就是要促進節能環保,遏制破壞生態、破壞環境的產品和企業。這一目的與設置消費稅這一稅種的初衷是完全契合的。至此,我們就有了一條明辨征稅范圍的主心骨,即以權威定義和政策目的作為依據來判斷產品是否屬于涂料消費稅征稅范圍。

最后來看印花漿是什么。據筆者了解,印花漿俗稱顏料印花漿,顏料借助于成膜物質,機械地固著在纖維織物表面,得到著色印花花紋的漿糊狀混合物。印花漿含有的溶劑組分在印花后烘焙固色時揮發而污染環境。讓我們來對照涂料的定義分析一下:一是印花漿是涂于纖維織物表面的,纖維織物是物體;二是它功能是涂在纖維織物表面上著色印花,著色印花屬于裝飾作用;三是印花漿要借助成膜類物質固定在物體表面,與涂料定義吻合。可以看出,印花漿的概念已經與涂料定義的三個關鍵要件一一對應,至此,已基本可以確定它是涂料了。那么對它是否需要征收消費稅呢?印花漿定義中說,其“含有的溶劑組分在印花后烘焙固色時揮發而污染環境”,僅此一條已經可以證明它是違背環保定義,并且符合征稅目的的。當然,我們不能就此一條就蓋棺定論。對它征稅,我們還要按照文件要求看它的VOC含量是否超標,這樣我們才能做到有理有據,讓企業信服。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印花漿屬于涂料,如果其VOC含量確實超標,那么對其征收消費稅是毫無疑問的了。

作者:莊力 孫偉


?

版權所有: 廣州市普粵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粵ICP備-010100101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163號富星商貿大廈東塔15樓KL單元 郵政編碼: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