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對金融業該注意哪些,如何防范稅務風險,快來看看下面的分析吧~~~
1 政策梳理與對比分析
對比之前的營業稅和現行增值稅后可以看出,金融業在營改增過程中存在以下特點:
一是最大限度平移征管手段。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對金融業征稅范圍、稅率、征管政策、稅收優惠等進行了明確規定。不難發現,政策制定部門最大限度地平移了原營業稅中金融業的稅收政策和征管手段。
一是與公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存款利息繼續延續了“不征稅”的處理。
二是對金融業同業往來、重點扶持行業的貸款業務等營業稅下免稅項目大都延續了免稅政策,并對相關免稅項目的定義和范疇予以進一步明確。對金融商品買賣延續了差額納稅,有效保障了營改增后稅基的穩定。
三是對部分跨境金融服務設定了免稅條款,對提升跨境金融服務的國際競爭力起到了促進作用。
二是最大程度保障稅收中性。
金融業企業收入來源主要有4項,即利息收入、保險收入、手續費收入、金融商品轉讓收入。本次營改增中將除利息收入之外的其他3 項主要收入納入營改增鏈條,通過進項稅額抵扣,切實體現了稅法中性原則。同時,金融業的部分收入納入增值稅抵扣鏈條,對于盤活經濟,從稅收層面配合供給側改革有著積極的意義。
三是最大努力減輕稅負。
單從稅率看,金融業的營業稅稅率為5%,增值稅稅率為6%,但增值稅與營業稅相比的最大不同在于增值稅的抵扣制。在企業內部管理規范,進項稅額能實現應抵盡抵的情況下,金融業納入增值稅管理后的稅負與之前相比會基本持平或略有降低。當然,這給金融業企業的稅務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是進項稅額管理。
2 應對營改增亟待完成的任務
一是加快梳理業務流程。
金融業企業業務量巨大,在營改增過渡期內需要完成以下環節:建立以價稅分離為基礎的收入確認模型,獲得開具增值稅發票所需要的數據信息;建立增值稅進項稅額、銷項稅額管理系統,搭建分期抵扣鏈條和體系,完成進銷項稅額評估工作等。
二是盡快完善客戶信息維護。
為滿足客戶開具增值稅發票的需求,金融企業需要收集客戶的涉稅信息諸如客戶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等,通過系統完善交易記錄并維護客戶信息(尤其是一般納稅人)。
三是梳理增值稅發票管理流程。
盡可能滿足不同客戶的開票需求,同時,嚴格管理增值稅發票,對于錯開發票、退票等情況,依據有關規定進行發票作廢或開具紅字發票處理。營改增后,企業的開票和申報均需要通過金稅系統實現,將增值稅管理系統與金稅系統對接不可避免。因此,系統改造升級工作對金融業企業來說迫在眉睫。
四是做好交易及申報數據準備。
由于營業稅為價內稅,增值稅為價外稅,這一本質不同就要求金融業企業對取得的收入實現價稅分離。以會計核算為例,不同業務場景(包括利息計提、實收、遞延)的增值稅處理要求不同,需通過增設增值稅會計科目和標準賬號等方式,實現精確核算。
另外,精確的增值稅管理需要每筆業務的合同簽訂、收入核算、增值稅申報、發票開具盡可能的相互對應。因此,對于金融企業,當務之急是建立逐筆業務之間的對應關系。
3 如何識別稅務風險
營改增對于金融業企業來說,會面臨許多稅務風險點,需要建立完備的增值稅管理體系,以準確識別稅務風險。
一是加強進項管理與成本合規性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有180天認證時限,超期則無法進行認證抵扣。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未能及時認證抵扣,稅務成本會升高,同時使利潤下降。如果抵扣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或者應作進項轉出而未轉出,可能會因合規性問題遭到行政處罰。
二是明確視同銷售業務。企業為生產經營需要,特別是營銷需要,向客戶贈送產品或服務的行為非常普遍。財稅[2016]36 號文件明確規定,對“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的行為應作視同銷售處理,繳納增值稅。因此,金融業企業在銷售產品過程中向客戶免費贈送的服務、貨物需按照視同銷售處理,即這些免費贈送的服務或貨物雖不屬于金融業的收入,但需要按照一定的計稅方法繳納增值稅。新被納入營改增體系的企業應建立相應流程,以識別視同銷售行為,規避涉稅風險。
4 政策銜接與實務應對
一是加強增值稅發票管理。
金融業的發票管理任務繁重,需要在系統管理、經營流程管控、企業內部制度等環節融入發票管理的理念。 特別是需要從政策層面理解和消化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條款,對發票管理內容進行集中學習。
二是明確購銷合同涉稅條款。
合同是金融業企業日常增值稅管理以及應對稅務檢查的重要憑據,合同中應增加增值稅相關條款,明確在采購、銷售等不同環節中,合同各方的納稅義務、發票開具(提供)責任等。需特別關注存量合同的稅務處理,同一合同在營改增前按照營業稅的規定處理,營改增后,則需按照增值稅的規定處理。
三是改良服務方案和定價。
營改增后,金融業企業需要對含稅收入進行價稅分離。由于不同的客戶對增值稅發票的需求不同,特別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憑借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因此,對不同客戶要有不同產品設計方案及定價。
四是以規范為前提追求進項稅額最大化。
營改增后,對于可抵扣的采購支出應盡可能獲取增值稅專用發票。對于存在大量跨期采購的金融業企業,建議在營改增正式實施前,組織采購部門對大額支出計劃進行梳理。針對金融業網點眾多、層級分布廣等特點,強化進項稅額管理的精確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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