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決策,積極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深入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不斷提高審批效率和監管效能,市場監管總局印發了《關于發布〈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范>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解讀如下:
一、《公告》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行政許可制度改革和優化政務服務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中共中央印發的《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要求大力推行許可清單制度并實行動態管理。2022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996項,其中涉及市場監管領域的有31項,同時要求國務院各部門要對其主管的行政許可事項逐項制定實施規范,并向社會公開。市場監管總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對市場監管領域31項行政許可逐項制定實施規范并向社會公布,規范和加強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一是明晰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事項、設定和實施依據、實施機關。明確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事項共31項,主要包括企業登記注冊、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食品經營許可、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計量標準器具核準、認證機構資質許可、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藥品廣告審查、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等。明晰每一項行政許可事項設定和實施依據、實施層級,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設定和實施依據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及規章35部,實施機關涵蓋總局、省級、設區的市級、縣級4個層級市場監管部門。
二是明晰每一項行政許可事項子項和業務辦理項。按照國務院辦公廳的統一要求,結合審批層級和審批對象的類別、專業、等級等情況明確行政許可事項子項。例如企業登記注冊,按照企業不同的類型劃分子項為:公司登記注冊、非公司企業法人登記注冊、個人獨資企業登記注冊、合伙企業登記注冊。再根據每個子項辦理事項的不同,例如設立、變更、注銷等,劃分不同的業務辦理項。共劃分子項100項,業務辦理項329項。
三是逐項明晰行政許可條件、審批程序等許可實施規范。對每一項行政許可事項子項,依據設定和實施許可的法律法規規章,按照標準化的14項基本要素梳理許可實施規范,細化明確了許可基本要素、事項類型、許可條件、許可服務對象類型與改革舉措、申請材料、審批程序、受理和審批時限、行政許可證件、許可數量限制等內容,為行政相對人和市場監管部門辦理許可事項提供清晰明確指引。
三、《公告》出臺的預期成效是什么?
此次制定公開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范,將市場監管領域全部行政許可實施規范、辦事指南進行了系統梳理、提煉和歸納,全面梳理了市場監管系統的行政許可事項,厘清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的許可權限和職責,為市場監管行政許可工作提供全面的指導和參考;極大方便辦事群眾知悉和查詢,分類為行政相對人辦理許可提供清晰明確的指引;有利于推進市場監管行政許可標準化、規范化,加強對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許可工作的社會監督,避免隨意增加許可條件、申請材料、中介服務、審批環節等不規范行為,為深化對行政許可服務窗口人員的行風紀律約束奠定制度基礎。
四、下一步市場監管系統貫徹落實《公告》的具體舉措有哪些?
各省、市、縣市場監管部門對其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要依照總局制定的實施規范制定辦事指南,健全完善形式直觀、易看易懂的審批服務指南和流程圖,實現網上可查、電話可詢、窗口可見,為企業和群眾辦事提供清晰指引。推進許可事項依法依規辦理,按照許可事項實施規范提供辦事服務,不得隨意增加許可條件、申請材料、中介服務、審批環節、收費、數量限制等,不得超時限辦理行政許可。不斷優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能,推動許可審批全程電子化辦理,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許可服務。以落實許可事項實施規范為契機,按照市場監管系統行風建設要求,持續加強服務窗口制度建設和規范化建設,規范窗口服務,完善監督機制,落實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和限時辦結等制度,提升窗口服務效能。著力預防糾正窗口不正之風,防范廉政風險,更好地用制度規范管權、管事、管人,打造“清風窗口”。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2023-09-10
版權所有: 廣州市普粵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粵ICP備-010100101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163號富星商貿大廈東塔15樓KL單元 郵政編碼: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