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獎金和補貼要繳個稅
——更新時間:2009-02-25 05:17:54 點擊率: 3870
昨日,記者從省地稅部門獲悉,雖然離退休人員的工資和養老金可以免征個稅,但各類獎金和補貼仍要繳個稅。
近日,省地方稅務局轉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征收個人所得稅規定的通知》(鄂地稅發[2008]193號)。
《通知》規定,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于《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