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從單位支取的房租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更新時間:2009-12-30 09:27:44 點擊率: 5313
問題內容:
我在一單位上班,現在是租房住,房租由單位承擔,單位說我領取的房租要讓我繳納個人所得稅,我想問一下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嗎?稅率是多少? |
回復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BR>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籍個人取得有關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54號)規定: “一、對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和洗衣費免征個人所得稅,應由納稅人在初次取得上述補貼或上述補貼數額、支付方式發生變化的月份的次月進行工資薪金所得稅,應由納稅人在初次取上述補貼或上述補貼數額、支付方式發生變化的月份的次月進行工資薪金所得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上述補貼的有效憑證,由主管稅務機關核準確認免稅?!?BR> 根據上述規定,對于您個人取得的房租,如果您是外籍個人,那么您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否則,要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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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200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