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促銷抽獎贈送禮品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更新時間:2014-12-09 09:36:07 點擊率: 4697
胡芳是個注重保養的人,長期光顧一家美容院。快到年尾了,美容院舉辦了一次抽獎活動來回饋和維護老客戶。獎品包括美容儀、護膚品和保健品等,還挺豐富。胡芳非常幸運的抽到一等獎,是一臺美容儀,價值八千元。胡芳美滋滋地想,這也算是份額外的收入了。可她轉念又想到,既然是額外收入,那我是否要交個人所得稅呢?
于是她撥打了12366服務熱線進行咨詢,地稅工作人員向她解釋了相關的政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規定,企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該項所得的個人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贈送禮品的企業代扣代繳:1.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2.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3.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顧客,給予額外抽獎機會,個人的獲獎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聽完稅務人員的解釋,胡芳找到美容院的會計,確定已經幫她代扣代繳了個人所得稅,這才放下心來,安心地使用美容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