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在今年半年報中我公司決定向境外H股股東派發一筆現金股息。請問,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業派發股息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嗎?
答: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股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97號)規定,中國居民企業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時,統一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通知》還規定,非居民企業股東在獲得股息之后,可以自行或通過委托代理人或代扣代繳義務人,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享受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申請,提供證明自己為符合稅收協定(安排)規定的實際受益所有人的資料。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無誤后,應就已征稅款和根據稅收協定(安排)規定稅率計算的應納稅款的差額予以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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