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什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申請減免企業所得稅?
——更新時間:2009-12-30 09:42:55 點擊率: 3226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通知》(國稅函〔2009〕212號)第一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的規定,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技術轉讓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享受優惠的技術轉讓主體是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居民企業;
(二)技術轉讓屬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范圍;
(三)境內技術轉讓經省級以上科技部門認定;
(四)向境外轉讓技術經省級以上商務部門認定;
(五)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上述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企業可向稅務部門申請減免企業所得稅,具體的減免辦法按(國稅函〔2009〕212號)文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