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4月19日 來源:中國稅務報
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2006)》(財會〔2006〕3號)第十四條規定,企業應當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第十五條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第六十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五)電子設備,為3年。
實際工作中,多數企業的會計方法與稅法規定是一致的。但也有一些企業出于各種原因,會計折舊年限長于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對于會計折舊年限長于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有兩種處理方法:一是視為會計與稅法無差異,不進行納稅調整。二是企業能夠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正確核算因稅法與會計規定的折舊年限不一致產生的暫時性差異(時間性差異)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后,在年度納稅申報時,可就該類固定資產的會計折舊額與依照稅收規定確定的折舊額的差異進行納稅調整。
第二種做法在上市公司會計處理中屢有應用,其折舊變更的作用是增加會計利潤,提高業績水平,又不至于付出納稅成本。
案例
2011年11月16日,剛剛完成定向增發的盾安環境發布公告,董事會決定變更固定資產折舊會計估計,將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內蒙古盾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多晶硅業務機器設備折舊年限由10年,改按20年計提。資料顯示,盾安光伏目前機器設備價值約為10億元,本次會計估計變更前后年折舊額的差異額約為4750萬元,從而使盾安光伏年凈增加利潤4750萬元。面對業績的壓力,很多公司紛紛效仿,將延長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作為增加利潤的一種手段。如北京北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稱,從2011年7月1日起,將房屋建筑物類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由目前的20年調整為20年~50年。上市公司延長折舊年限,目的在于減少折舊費用,增大會計利潤,由于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根據稅法最低折舊年限進行納稅調減,應納稅所得額并沒隨會計利潤同步增大,企業所得稅也就沒有額外付出。
上市公司這種做法是否合理合法呢?
分析
第一,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折舊是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應允許按稅法規定的最低年限扣除。
第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通知》(國稅發〔2008〕101號)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8〕1081號)規定,主表第十五行“納稅調整減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不一致,進行納稅調整減少的金額。本行通過附表三《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調減金額”列計算填報。此外,附表九《資產折舊、攤銷納稅調整表》填報說明中有規定:
1.第一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計算提取折舊、攤銷的資產原值(或歷史成本)的金額。
2.第二列“計稅基礎”,填報納稅人按照稅收規定計算稅前扣除折舊、攤銷的金額。
3.第三列:填報納稅人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計算提取折舊、攤銷額的年限。
4.第四列:填報納稅人按照稅收規定計算稅前扣除折舊、攤銷額的年限。
5.第五列:填報納稅人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計算本納稅年度的折舊、攤銷額。
6.第六列:填報納稅人按照稅收規定計算稅前扣除的折舊、攤銷額。
7.第七列:金額=第五列-第六列。如本列為正數,進行納稅調增;如本列為負數,進行納稅調減。
按照以上文件規定,如果企業會計計提的折舊年限長于稅法規定的年限,可以進行納稅調減。
第三,企業當年應計提而未計提的折舊可以依據《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允許補計補提。
例如,某公司2010年發現少計提了2008年~2009年兩個年度的固定資產折舊20萬元并予以補提,該企業在2010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可以稅前扣除。
依據有兩條,一是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說明以前年度少計提的折舊只能在當年進行稅前扣除。
二是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后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后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對于企業以前年度應當計提而未計提的折舊等費用,如果不超過3年,可以在企業會計上作補提處理,企業所得稅不在補提年度調整,而應追溯到應當計提、攤銷的年度進行稅前扣除。
納稅人如果發現少計提折舊,可以扣除,那么,延長折舊年限,按照稅法最低折舊年限扣除也是合理合法的。
綜合上述分析,企業會計折舊年限比稅法最低折舊年限長,所計提的折舊少,可以作納稅調減。但其會計處理方法應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并且一經確認調整,不得變更,同時應建立資產折舊納稅調整臺賬。
責任編輯:阿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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