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問題:
1.人民銀行的貸款業務需要繳納營業稅嗎?
回復意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第三條金融保險業規定,人民銀行的貸款業務,不征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人民銀行貸款業務不征收營業稅的具體范圍的通知》(國稅發〔1994〕88號)規定,對人民銀行的貸款業務不征稅,是指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業務,人民銀行對企業貸款或委托金融機構貸款的業務應當征收營業稅。
咨詢問題:
2.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在指定的委托銀行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繳納營業稅?
回復意見: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94號)文件第一條規定,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在指定的委托銀行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咨詢問題:
3.農牧保險需要繳納營業稅嗎?
回復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免征營業稅。
咨詢問題:
4.境內保險機構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產品需要繳納營業稅嗎?
回復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境內保險機構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產品免征營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上述所稱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產品,包括出口貨物保險和出口信用保險。
咨詢問題:
5.對保險公司開展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業務營業稅是否有優惠?
回復意見: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人壽保險業務免征營業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18號)第一條規定,對保險公司開展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返還本利的普通人壽保險、養老年金保險,以及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健康保險免征營業稅。
咨詢問題:
6.在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中,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是否需要繳納營業稅?
回復意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規定,根據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規定,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于增值稅和營業稅征收范圍,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咨詢問題:
7.哪些貸款取得的利息所得可以免征企業所得稅?
回復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九十一條規定,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業所得稅:
(一)外國政府向中國政府提供貸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二)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和居民企業提供優惠貸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三)經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所得。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六條規定,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第(二)項所稱國際金融組織,包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國際開發協會、國際農業發展基金、歐洲投資銀行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國際金融組織;所稱優惠貸款,是指低于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水平的貸款。
咨詢問題:
8.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購買國債、在指定的委托銀行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回復意見: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94號)文件第二條規定,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購買國債、在指定的委托銀行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咨詢問題:
9.金融企業已確認為利息收入的應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會計上已沖減了當期利息收入的,能否抵扣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
回復意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貸款利息收入確認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3號)第二條規定,金融企業已確認為利息收入的應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會計上已沖減了當期利息收入的,準予抵扣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咨詢問題:
10.為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企業所得稅有什么稅收優惠?
回復意見: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第二條關于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優惠政策規定,
(一)對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權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三)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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