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08〕60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2001年原信息產業部核配12366作為全國稅務系統統一的特服電話號碼以來,全國稅務機關積極加強和規范12366的建設與管理,12366已成為納稅人與稅務機關溝通的重要橋梁和紐帶。為了進一步提高12366的服務質量和效率,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 積極做好12366碼號資源的備案工作
根據《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原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令第28號)規定,12366碼號資源使用期限為5年。為了不影響各地12366服務工作,稅務總局向原信息產業部提出了延期申請,原信息產業部已發文(見附件1)同意將12366的使用期限延長至2011年9月21日。請各地嚴格按照原信息產業部的要求,積極將上述延期批復向所在地相關通信管理局備案,以確保12366服務不間斷。
二、積極做好12366短消息代碼開通的協商工作
隨著12366納稅服務熱線工作的不斷開展,部分稅務機關開通了短消息納稅提醒、催報催繳等服務功能,但號碼各異。為了推進納稅服務工作深入開展,明確稅務機關向納稅人發出的服務短消息和納稅人向稅務機關發出的稅務咨詢短消息使用12366碼號,稅務總局向原信息產業部提出申請并獲得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短消息類服務接入代碼使用證書》(以下簡稱《證書》,見附件2)。《證書》規定將12366作為全國稅務系統短消息類服務接入代碼。請各地根據《證書》特別規定事項要求,抓緊向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書面備案,并與相關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協商代碼開通事宜。
請各單位及時將工作進展情況報稅務總局(征收管理司)。
聯系人:張愛華 (010)63417815
附件:1.關于同意國家稅務總局延長12366全國稅務系統專用號碼使用期限的函
2.中華人民共和國短消息類服務接入代碼使用證書(略)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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