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查對象
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辦理稅務登記、當前為開業狀態,不論有無減免稅的企業納稅人,均須參加調查。
個體工商戶不需要進行申報。
二、調查時間
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20日
三、填報要求
(一)有減免稅的企業納稅人,應根據《2016年企業減免稅調查表》的具體內容和填表說明逐項填報;沒有減免稅的企業,也需填寫《2016年企業減免稅調查表》中的基本信息,進行零報告。
(二)2016年營改增擴圍后,地稅局移交給國稅局的企業納稅人2015年度營業稅減免測算工作由地稅局布置調查,其他填報事項按(一)規定填報。
(三)請被調查的企業納稅人認真如實填報《2016年企業減免稅調查表》,如遇問題請及時與主管稅務機關聯系。
四、報送方式
(一)使用電子申報的企業納稅人,在電子申報客戶端軟件中正確填制后上報電子數據(客戶端自動生成dat或zip格式)。上報時間:7月1日至7月15日。
(二)不使用電子申報的企業納稅人,自7月15日起通過網站下載方式或到納稅服務廳拷取方式獲取調查表電子模板,填制完成后報送《2016年企業減免稅調查表》(xls格式)到主管稅務機關。上報時間:7月15日至7月20日。
五、《2016年企業減免稅調查表》及相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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