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埠納稅人外出經營活動情況申報
——更新時間:2014-09-11 11:02:11 點擊率: 3823
一、標題: 外埠納稅人外出經營活動情況申報 二、業務概述: ywgs 納稅人外出經營活動結束,應當向經營地稅務機關填報《外出經營活動情況申報表》,并結清稅款、繳銷發票。 三、政策依據: zcyj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 第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2002】第362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換發稅務登記證件的通知》(國稅發〔2006〕38號)。 四、辦理部門: blbm 經營地稅務機關 五、納稅人辦理時限: blsx 納稅人外出經營活動結束,應當向經營地稅務機關填報《外出經營活動情況申報表》。 六、稅務機關辦結時限: bjsx暫時沒有內容! 七、辦理地點: bldd 經營地稅務機關 八、應提供資料: tgzl 《外出經營活動情況申報表》 九、辦事程序: bscx暫時沒有內容! 十、告知文書: gzws暫時沒有內容! 十一、其他說明: 暫時沒有內容!
?
版權所有: 廣州市普粵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粵ICP備-05080835
本站云主機由第一主機提供 技術支持:廣州勵網網絡科技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159號富星商貿大廈西塔17樓D單元 郵政編碼: 51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