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問題:
企業辦理公交IC卡,專門用于銷售人員跑業務使用,取得公交卡充值的定額發票是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回復意見: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主席令第63號)的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因此,若企業發生的公交IC卡支出確實用于企業的生產經營,且企業在管理制度上對該方面的支出已進行規范,那么,企業可憑取得的公交卡充值發票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公交IC卡支出。
版權所有: 廣州市普粵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粵ICP備-05080835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159號富星商貿大廈西塔17樓D單元 郵政編碼: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