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問題:
遇到賬實不符情況會計應該怎樣處理?
回復意見:
在賬務處理的過程中,也經常會遇到賬實不符的情況,造成賬實不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財產物資保管過程中發生的自然損耗;由于有關憑證未到,形成未達賬項,造成結算雙方賬務不符,以及發生意外災害等等。
遇到上述情況之后,必須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在賬面上來反映實際情況,那么該怎樣處理,才能使得其賬實相符呢?下面總結了一下幾種處理的辦法,希望能夠為大家帶來幫助。
1.銀行存款日記賬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的余額不相符通過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進行核對,來查明銀行存款的實有數額。
如果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不一致則可能是:一是雙方或一方記賬有錯誤;二是存在未達賬項。對于未達賬項,應通過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調整。
2.有關債權債務明細賬賬面余額與對方單位的賬面記錄不相符,一般采用發函詢證的方法進行核對。
在保證往來賬戶記錄完整正確的基礎上,編制“往來款項對賬單”,寄往各有關往來單位。對方單位核對后退回,蓋章表示核對相符;如果不相符,須對方單位說明情況。據此編制“往來款項清查表”,注明核對相符與不相符的款項,對不相符的款項按有爭議、未達賬項、無法收回等情況歸類合并,針對具體情況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解決。
3.各項財產物資明細賬余額與財產物資的實有數額不相符。
對各項財產物資的盤點結果,應逐一填制盤存單,并同賬面余額記錄核對,確認盤盈盤虧數,填制實存與賬存的對比表,作為調整賬面記錄的原始憑證。
4.現金日記賬面余額與庫存現金數額不相符應該采用實地盤點的方法來確定庫存現金的實存數,然后再與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核對,以查明賬實是否相符及盈虧情況。現金清查后應填寫“現金盤點報告表”并據以調整現金日記賬的賬面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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