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及增值稅普及知識
(1)營業稅與增值稅計稅方法
營業稅屬于價內稅:稅款=含稅價格×稅率=房價×稅率
增值稅屬于價外稅:稅款=[含稅價格/(1+稅率)]×稅率=房價/(1+稅率)×稅率
(2)營改增后個人銷售二手房繳納增值稅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個人不可能按照一般納稅人采用一般計稅方法繳納增值稅),計算公式:
應繳增值稅=[含稅價格/(1+征收率)]×征收率
其中征收率為3%(也有可能是5%,絕對不會超過5%,要不然不符合國務院常務會議“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的精神)
舉個例子分析(假設附加稅率為12%)
第一種情況:征收率為3%
(1)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房價為100萬元,則:
營改增前 |
營改增后 |
應繳營業稅:100×5%=5 |
應繳增值稅:100÷(1+3%)×3%=2.9126 |
應繳附加 5×12%=0.6 |
應繳附加 2.9126×12%=0.3495 |
營業稅及附加總稅費:5.6 |
增值稅及附加總稅費:3.2621 |
營改增前后,營業稅/增值稅稅負對比,降低2.3379(5.6-3.2621)萬元。
(2)個人所得稅
①按照(本次房屋交易價格-房屋原值-轉讓房屋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合理費用)×20%計算繳納個稅,不考慮其他因素,則:
營改增前:(本次房屋交易價格×0.944-房屋原值-其他除營業稅及附加以外繳納的稅金-合理費用)×20%
其中:本次房屋交易價格×0.944=本次房屋交易價格-本次房屋交易價格×5.6%
營改增后:(本次房屋交易價格×0.9383-房屋原值-其他除增值稅及附加以外繳納的稅金-合理費用)×20%
其中:本次房屋交易價格×0.9383=本次房屋交易價格÷(1+3%)-本次房屋交易價格×3.2621%
就是說營改增后,不考慮其他特殊情況,應繳個人所得稅也略有下降
②按照本次房屋交易價格×征收率,計算繳納個稅,不考慮其他因素,則:
營改增前:本次房屋交易價格×征收率
營改增后:本次房屋交易價格÷(1+3%)×征收率=本次房屋交易價格×0.9709×征收率
就是說營改增后,不考慮其他特殊情況,應繳個人所得稅也略有下降。
(3)契稅應納稅額 = 計稅依據(價格)× 稅率,也就是說營改增后,可能因增值稅屬于價外稅,契稅計稅基礎下降,契稅也有可能降低,由于營改增相關政策沒有明確。
第二種情況:征收率為5%,分析得出的結論相同,營業稅/增值稅、個稅都會下降,契稅不出特殊規定(計稅價格按照含增值稅的價格計算),也是下降的!
營改增前后政策延續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3月1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新增試點行業的原有營業稅優惠政策原則上延續,即個人銷售二手房適用免征營業稅、差額征收營業稅的優惠政策繼續延續。
營改增前后營業稅和增值稅繳納對比分析
一切以最后公布的營改增實施細則為準
版權所有: 廣州市普粵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粵ICP備-05080835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159號富星商貿大廈西塔17樓D單元 郵政編碼: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