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8號
稅務總局決定調整增值稅普通發票防偽措施,自2016年第四季度起印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采用新的防偽措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調整后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的防偽措施為灰變紅防偽油墨(詳見附件)。增值稅普通發票各聯次顏色:第一聯為藍色,第二聯為棕色,第三聯為綠色,第四聯為紫色,第五聯為粉紅色。
稅務機關庫存和納稅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以繼續使用。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增值稅普通發票防偽措施的說明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11月2日
附件
增值稅普通發票防偽措施的說明
一、防偽效果
增值稅普通發票各聯次左上方的發票代碼及右上方的字符(№)使用灰變紅防偽油墨印制,油墨印記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發生顏色變化,產生紅色擦痕。
二、鑒別方法
使用白紙摩擦票面的發票代碼和字符(№)區域,在白紙表面以及發票代碼和字符(№)的摩擦區域均會產生紅色擦痕。(如下圖所示)
發票代碼圖案原色
原色摩擦可產生紅色擦痕
分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承辦 辦公廳2016年11月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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